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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訂購單 (PO) 失敗,發生下列錯誤:
PO-11:無法交付訂單。PO 狀態的終端錯誤代碼:無法傳送電子郵件:無法傳遞
若遭到電子郵件伺服器封鎖或電子郵件地址無效,則新 PO 通知可能會失敗並出現此錯誤。
若您是供應商:
若要解決此錯誤,請確認電子郵件設定符合下列要求:
若您是採購商:
請聯絡供應商與其 IT 小組遵循上述步驟。
解決失敗原因後,便可重新傳送失敗的訂單至電子郵件地址。
查看 訂購單無法傳送到供應商電子郵件,但在供應商的收件匣顯示,取得一般相似錯誤和解決方案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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