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注释 KB0392937
电子邮件
为什么我的订购单失败并出现错误:“FE-30:无法传送电子邮件:无法投递”
症状

我的订购单 (PO) 失败并出现以下错误:

PO-11:无法传送订单。PO 状态的终端错误代码:FE-30:无法传送电子邮件:无法投递


原因

如果您的电子邮件服务器阻止新订购单通知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未激活,则新订购单通知可能失败并出现此错误。


解决方法

如果您是供应商:

要解决此错误,请验证此电子邮件设置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如果您是采购商:

请联系您的供应商,与他们的 IT 团队一起执行上述步骤。


另请参阅

失败原因解决后,您可以向您的电子邮件地址重新发送失败的订单

请参阅订购单无法到达供应商电子邮件,但可以在供应商的收件箱中查看以查看常见类似错误及其解决方法的列表。



适用产品

SAP Business Network 采购和供应链 > SAP Ariba 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
SAP Business Network 采购和供应链 > 交易文档 > 交易(订购单、发货通知和货物收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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