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注释 KB0404660
电子邮件
错误:“PO-11:无法传送订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订单 (PO) 时的采购订单状态终端错误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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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PO 失败且未到达供应商电子邮件。订购单的历史记录选项卡显示错误:

PO-11:无法交付订单。PO 状态的终端错误代码:在尝试重新发送文档失败后,文档的状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已更改为“失败”。

供应商可以在其收件箱中查看 PO,但标记为失败。在采购订单历史记录选项卡中,显示订单的错误 PO-3:无法向供应商发送订单

采购订单历史记录选项卡中的堆栈跟踪列显示异常:

com.webobjects.foundation.NSValidation$ValidationException: ANEmailTracker 的 emailAddress 属性不允许为空值。(...)

此外,在 采购商和供应商帐户中,可能会看到 传输到下一个集成点已延迟 。重试:X(在 PO 的历史记录标签中),显示多次。


原因

供应商未在其 电子订单传送 区段中配置电子邮件地址,但已将 传送方法 设置为 电子邮件 。这会导致 PO 标记为失败


解决方案

供应商有两个选项可更正此问题。

采取更正措施后,供应商可以将 PO 重新发送给自己。


另请参加

请参阅订购单无法到达供应商电子邮件,但可以在供应商的收件箱中查看常见错误及其解决方案的列表。

如果供应商在集成系统中接收其订单而不是电子邮件,请参阅错误:“PO-11:无法交付订单。(...)向集成供应商发送 PO 时,尝试重新发送失败。”



适用产品

SAP Business Network 采购和供应链 > 交易文档 > 交易(订购单、发货通知和货物收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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