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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单 (PO) 无法到达供应商的电子邮件地址,但可以在其工作台中在线查看。
在 Ariba Network 中,PO 状态为失败。供应商在设置 > 电子订单配置中将传送方法设置为电子邮件。
在此场景中可以显示不同的错误消息:
如果供应商希望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其订购单,则需要将其电子传送方法设置为电子邮件,需要配置有效的电子邮件,并且电子邮件服务器需要允许来自域 @ariba.com 的电子邮件。
有关上述每个错误的具体指导,请参见以下文章:
无法在供应商配置的电子邮件中提供订购单。
如果供应商将其传送方法设置为 cXML、EDI 或 CIG,则不同的解决方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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