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注释 KB0404660
电子邮件
错误:"PO-11:无法传送订单。PO 状态的终端错误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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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原因

供应商没有在其电子订单传送区段配置电子邮件地址,但已将传送方法设置为电子邮件。这导致 PO 标记为失败


解决方案

供应商有两个选项可用于更正此问题。

采取纠正措施后,供应商可以将订购单重新发送给自己。


另请参照

请参阅订购单无法到达供应商电子邮件,但可以在供应商的收件箱中查看,以获取常见错误及其解决方案的列表。

如果供应商在集成系统中接收其订单而不是电子邮件,请参阅错误:“PO-11:无法交付订单。(...)尝试重新发送失败后失败。”向集成供应商发送 PO 时



适用产品

SAP Business Network 采购和供应链 > 交易文档 > 交易(订购单、发货通知和货物收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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