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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錯誤:「PO-11:無法傳送訂單。(...)傳送電子郵件訂購單給供應商時,嘗試重新傳送失敗後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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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Ariba Network 中的訂購單失敗,無法傳送至供應商電子郵件。在 Ariba Network (採購商) 中看到 [歷史記錄] 索引標籤時,我們會在下方看到錯誤:

PO-11:無法傳送訂單。PO 狀態的終端錯誤代碼:在嘗試重新傳送失敗後,文件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狀態已變更為「失敗」。

供應商可在其 [收件匣] 中檢視訂購單,但會標記為 [失敗] 。在 Ariba Network (供應商) 的 [訂購單歷史記錄] 索引標籤中,他們可以看到下列訂單的錯誤:

PO-3:無法將訂單傳送給供應商。

Ariba Network (供應商) 中 [訂購單歷史記錄] 索引標籤的 [堆疊追蹤] 欄會顯示以下例外:

com.webobjects.foundation.NSValidationException:ANEmailTracker 的 emailAddress 屬性不可是空值。(...)

此外,在 Ariba Network 的採購商和供應商方,您可以在訂購單的 [歷史記錄] 索引標籤中看到以下細目,並多次顯示:

已延遲傳輸至下一個整合點。重試:X

解決

供應商需要:

  1. 請在其「設定」>「電子訂單傳送」中輸入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
  2. 或將 [設定] > [電子訂單傳送] 中的 [傳送方法] 變更為不同方法 (例如線上)

問題解決原因後,供應商可將訂購單重新傳送給自己。查看我如何處理失敗的訂購單? 取得逐步指示。

起因

供應商未在 [電子訂單傳送] 區段設定電子郵件地址,但已將 [傳送方法] 設定為 [電子郵件] 。這會導致採購單標記為 [失敗] 。

附加資訊

請參閱 訂購單無法傳送至供應商電子郵件,但可在供應商的 收件匣 中看到,取得一般相似錯誤和其解決方案的清單。

若供應商在整合系統中收到訂單,而非電子郵件,請參閱 錯誤:「PO-11:無法傳送訂單。(...)」將訂購單傳送至整合供應商時,嘗試重新傳送失敗後失敗。


適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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