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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失敗或拒絕的電子資料交換 (EDI) 發票,且不確定如何解決?您已前往正確的地方。
Ariba Network 支援兩種類型的 EDI 發票:
按一下其中一個連結,審核每個 EDI 發票類型的設定詳細資訊。下表所述的錯誤會參考 ANSI X12 810 EDI 發票,除非另有說明。
請記住,您也可諮詢客戶的 開發票規則 以及這些常見的發票錯誤 ,以瞭解發票遭拒絕的原因。有關如何更正已拒絕發票的特定問題,請聯絡您的客戶。
此為最常見的 EDI 發票錯誤清單,以及解決這些錯誤的方式:
| 錯誤說明 |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 | 如何修正? |
| INV-98:缺少您的稅 ID 值。 | EDI 發票缺少 N1 迴圈中的匯款地址 (REF) 區段。
僅當啟用 [要求供應商在發票上提供其稅款識別碼] 交易規則時,您才會收到此錯誤。 |
在 REF 區段提供您的稅 ID:
REF*BAA*[供應商 ID]~ |
| INV-13:訂單參考 [訂單編號] 是作廢、重複或已取代的訂單。 | 您的客戶已取消發票中參考的訂購單。 | 請聯絡您的客戶,查看是否有取代訂單編號。 |
EDI 發票不會到達 Ariba Network。您可能會從 EDI 加值網路 (VAN) 收到下列其中一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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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況下,EDI 發票可能無法連線至 Ariba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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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 EDI 發票中放置正確的 ISA 識別碼,然後重新提交發票。具體而言,GS02 區段需要與帳戶中設定的 ISA 識別碼相符。 |
| INV-63:匯款地址資訊缺失或不完整。 | 您的客戶要求您在發票上提供匯款資訊 (已啟用 [要求發票上的匯款地址] 交易規則)。 | 請確認發票在 N1*RI 區段中包含匯款地址。 |
| INV-13:訂單參考 [訂單編號] 是作廢、重複或已取代的訂單。
INV-15:此客戶不接受透過 Ariba Network 傳送的訂單發票。 |
您的客戶在傳送初始 PO 版本後立即傳送變更訂購單 (PO),且發票參考原始 PO 版本。
客戶傳送變更訂購單後,原始訂購單將作廢。若您嘗試針對作廢訂購單開立發票,則 Ariba Network 不會因這些錯誤而接受發票。 |
參考 EDI 發票 BIG 區段中更新的 PO 版本。 |
| 即使將稅款設為增值稅 (VAT),EDI 發票上的稅款仍會預設為銷售稅。 | 您的發票不包含 Ariba Network 用來產生稅款類別的稅務所在地 (TXI05) 區段。 | 即使 TXI05 區段為選擇性,您仍必須使用 TXI05 區段來指定稅別。
如果 TXI05 節段不是加拿大位置、PS、PG 或 ST,則會產生類別如下:
如果 TXI05 節段為加拿大位置,是 PS、PG 或 ST,便會產生類別如下:
您必須指派由 <TaxLocation> 元素擷取的租稅轄區碼。 |
| 由於度量單位 (UOM) 不相符,因此發票失敗。 | Ariba Network 會將美國國家標準協會 (ANSI) UOM 轉換為聯合國度量單位 (UNUOM) 代碼。 | 傳送正確的發票度量單位值,使 Ariba Network 成功轉換該值。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UOM 對應清單 。 |
| INV-61:帳單寄送地址資訊缺失或不完整。 | 您的客戶要求您在 N1*BT 區段中包含請款資訊 (已啟用 [要求在發票上提供帳單寄送地址] 交易規則)。 | 將帳單寄送地址資訊新增至發票,然後重新提交發票。 |
| INV-30:原始訂購單 [訂單編號] 中沒有發票細目 [細目]。 | 發票 IT101 區段中的細目編號參考與 EDI 訂購單 PO101 區段的值不相符。
這表示採購單上沒有符合的明細項目號碼。 |
請確保您在發票的 IT1 區段中參考有效的訂購單細目編號。 |
| IT108(0235)='VS',但缺少 VP若使用 VS (供應商補充零件 ID),則需要 VP (供應商零件 ID) 或 SH (案例)。 | 若 VS 限定值出現在 IT1 區段中,則需要 VP 限定值。 | 根據您的業務需求,有兩個可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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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處置通知 (MDN) 產生下列錯誤:
自動動作/MDN 自動傳送;已處理/錯誤:未預期處理錯誤 |
您已將 EDI 發票透過網際網路 (EDIINT) URL 過帳至測試 EDI,其與正式運作的 EDIINT URL 不同。 | 將生產 EDI 發票過帳至正確的 EDINT URL。 |
| [客戶名稱] 不接受抬頭發票。 | 您已將貸項通知單傳送至 Ariba Network。貸項通知單 (以及借項通知單) 會視為表頭級發票,因為金額不適用於特定訂購單且不包含細目資訊。
您的客戶已停用 [允許供應商傳送表頭貸項通知單和借項通知單] 交易規則。 |
由於此客戶不接受貸項通知單,因此您可以傳送金額為負的標準發票 (負數發票)。 |
| 由於就源扣繳區段發生換算錯誤,因此 EDI 發票失敗。 | 包含在 TDS02、TDS03 和 TDS04 區段中的資料不是整數。這些欄位的資料類型為 N2,表示整數值有兩個隱含的小數位數。
例如,如果欄位中的資料是 125,則轉譯成 1.25。 |
請移除值中的小數點,並重新提交發票。 |
| 您的 EDI 發票因缺少郵遞地址而失敗。 | EDI 發票中包含四個地址 (N1 迴圈):匯款地址、收貨方、付款方和出貨地址。四個位址中各缺少 N3 區段,導致翻譯錯誤。
N3 區段會對應至 <Street> 屬性,而 N2 區段則對應至發票 cXML 中 <PostalAddress> 元素的 <DeliverTo> 屬性。 |
將 N2 區段變更為 N3 ,因為 N2 區間中的資料與街道地址有關,且未傳遞至資訊。 |
| EDI 發票上不會顯示成本中心明細。 | 您已在發票摘要區段中包含服務、促銷、津貼或費用 (SAC) 區段,而非細目詳細資訊。 | 請僅於明細項目區段指定成本中心明細,而非在彙總層次。 您必須在基準項目明細 (IT01) 區段中包含 SAC 區段。 |
| INV-8:發票細目編號 [行 #] 重複。 | 您已複製發票文件中 REF02 區段 (REF01=FJ 時) 中的發票明細號碼。例如,您可能有兩個含 "FJ" 限定詞的 REF 區段,同時使用 REF02 等於 "0001"。
REF02 區段會指定發票明細號碼 (REF01=FJ 時)。 |
請更改 REF02 區段出現一次,因此沒有重複的行號碼。 |
| INV-88:必須在細目指定稅款資訊。 | 本身使用的 SAC*C*H850 會對應至發票 cXML 中的 <Tax> 元素,但不包含 <TaxDetail> 元素。若客戶啟用 [要求供應商在細目級輸入稅款] 交易規則,則需要 <TaxDetail> 元素。 | 在 SAC 區段 (SAC*C*H850) 後在 EDI 發票中包含 TXI 區段,其對映至 <TaxDetail> 元素。 |
| N404 無法解析國家代碼 'USA'。Ariba Network 支援 2 個字元的 ISO-3166 國碼變形。針對「美國」,請使用「美國」。
N404='US',需要缺少的 N402 (州/省代碼)。 |
若發生下列情況,您便會收到這些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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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認國家代碼僅包含兩個字元。N404 區段提供國家代碼,必須為兩個字元以符合 EDI 標準 (ISO-3166)。
此外,當 N404 值等於 US 或 CA 時,必須包含邦代碼 (N402 區段)。 請參閱《ANSI X12 810 Implementation Guide》(ANSI X12 810 Implementation Guide),取得美國和 CA 的狀態代碼清單。 |
| 元素類型「InvoiceDetailServiceItem」的內容不完整,必須符合 x、y、z。
x、y 和 z 代表 cXML 元素 |
發票細目 (IT1 群組) 包含針對序號 (以 SE 的 REF01 代碼表示) 的 REF 區段,且服務發票不允許序號。
當 EDI 服務發票轉換為 cXML 格式時,細目會對應至 InvoiceDetailServiceItem 元素。 根據 cXML 標準,InvoiceDetailServiceItemReference 元素 (InvoiceDetailServiceItem 的子元素) 中沒有 SerialNumber 元素。 |
從 IT1 群組移除 REF*SE 區段,並重新提交發票。 |
| 發票有數學錯誤。 | 發票表頭級的總計與發票上個別明細項目的總和不相符。
例如,假設發票總計為 $141.29。共有四個明細項目包含下列金額:
四個項目的總和為 $444.99,其與 $141.29 發票表頭層次的總計不相符。 |
請確定個別細項金額的總和符合表頭級的總計。
在此特定範例中,必須移除明細項目 1。細目 2、3 和 4 的總和達到 $141.29,這將符合表頭級總計。 請記住,這可能不會為此發票拒絕訊息的唯一原因,而是常見訊息原因。 |
| 已刪除 TO 組織。
未提供有效的結束憑證。 |
若發生下列情況,您便會收到這些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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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票的 GS03 (收件人) 區段提供有效 ANID,並確保您與該客戶具備有效關係。
若要驗證客戶的 ANID:
此 ANID 必須與 EDI 發票 GS03 區段中所提供的值相符。請確保客戶的 ANID 含有 13 個或更多字元。開頭為 "AN" 且後面接著 11 個或多個數字。 |
| 元素類型 InvoiceDetailOrderInfo 的內容不完整,必須符合 x、y、z。
x、y 和 z 代表 cXML 元素 |
BIG03 和 BIG04 區段為空白,且 BIG07 區段等於 "DI",表示這是「借項發票」。當 BIG07 區段設定為 "DI" 時,則同時需要 BIG03 和 BIG04 區段。 | 提供 BIG03 和 BIG04 區間的值,然後使用唯一的交換控制編號 (ICN) 重新提交 EDI 發票。 |
| EDI 發票的細目說明不會傳送到我客戶的 Ariba Procurement 解決方案。 | 由於您已針對 PID02 區段指定 "GEN" 值,因此細目說明將翻譯為發票 cXML 中的 <ShortName> 元素。 | 在 PID02 節段中指定「F」,然後重新提交發票。 |
| 已銷售對象資訊缺失或不完整。 | 您的客戶要求您在所有發票上提供買方地址 (啟用 [要求發票上的採購方地址] 交易規則)。 | 包含具有銷售訂單 (SO) 限定詞的名稱 (N1) 區段。例如:
N1*SO*Customer_Customer_Name~ |
| 未設定客戶組織以接收 InvoiceDetail 請求。 | 您的客戶不接受來自您帳號的發票(允許供應商將發票傳送至該帳號交易規則已停用)。 | 客戶必須啟用此交易規則,才能允許您傳送發票。
使用 EDI 傳送方法傳送發票的供應商會收到包含錯誤訊息的電子郵件通知。通知會移至 [EDI 設定] 頁面上設定的電子郵件地址。請確保在 [送出的文件無法遞送] 或 [FA 已過期] 設定時, [傳送通知] 旁的核取方塊加註標記。 |
| 您的 EDI 發票不包含貨幣,但在發票上預設帳號中的貨幣值。 | 您未包含發票表頭級的選擇性貨幣 (CUR) 區段,這表示發票 ([稅款摘要] 和 [發票摘要]) 的 [摘要] 區段使用您的帳號中設定的預設貨幣。 | 若您需要更新介紹中的預設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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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複合 INVREF 中存取元件 1 的資料 1,行 [行 #] 僅有 0 個元件。 | 您的細目貸項通知單缺少 REF*I5*[invoice #]~ 區段。 | 插入 REF 區段修正錯誤,並重新提交發票。
請注意,您僅可將 REF*I5 區段與細目貸項通知單一併使用。每個細目貸項通知單必須具有發票參考,這會形成發票 cXML InvoiceDetailRequestHeader 中的 DocumentReference 和 InvoiceIDInfo 元素。 |
| 由於 SAC 區段發生翻譯錯誤,因此 EDI 發票失敗。 | 若您包含 SAC06 或 SAC07 區段,則也必須包含其他區段。 | 您必須同時提供 SAC06 和 SAC07 區段的值,或移除各區段的值。 |
| 此文件僅供參考。無需任何動作。 | BIG09 區段的值為 "NA",表示不需採取動作。 | 如果您不想要將發票指定為僅供參考,請從 BIG09 區間中移除此值。
BIG09 區段等於 "NA" 時,這會對應至 InvoiceDetailRequest 的 isInformationOnly 屬性。 |
| 我已在 EDI 發票中指定商品代碼值,但不會在發票 cXML 中顯示。 | 發票細目不是服務細目。 | 使用 SH 識別碼指示 EDI 發票中的服務細目。C3 區段產生 [分類] 元素,但您僅可用於服務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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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 EDI 發票只有一個銷售條件/遞延銷售條件 (ITD) 區段,但會對映至發票 cXML 中兩個相同的 InvoiceDetailPaymentTerms。 |
您已對映 ITD 區段多個區域中的付款條件資訊。
當 ITD01 區段等於 "01" 時,ITD03 和 ITD05 區段會一起使用來表示折扣期限和付款 (天)。ITD03 為折扣百分比,而 ITD05 則表示付款天數。 若 ITD03 等於 "0" 且 ITD05 等於 "30",則表示淨額 30 (無折扣,30 天內付款)。ITD07 用於淨付款天數,因此當 ITD07 等於 "30" 時,這也代表淨 30 元。 |
若要指示淨額 30 的付款條件 (沒有折扣),請使用下列 ITD 區段結構:
ITD*05*3*****30********0~ 將 ITD01 設定為 "01" 可讓您同時傳送淨額付款條件和折扣條件。若您未提供折扣期限,則建議使用 ITD01 等於 "05"。 然而,若您提供折扣條件,則可使用 ITD01 等於 "01" 來提供折扣期限和淨付款天數。 |
| INV-116:客戶要求發票上的「採購方名稱」和「國家/地區代碼」與訂購單上的「帳單寄送地址」或「採購方」(如果可用) 資訊相符。 | 發票的買方名稱和國家代碼與相關採購單上的發票收受人資訊不相符。您的客戶要求這些值在發票與訂購單之間匹配 (已啟用 [要求發票的「採購方名稱」和「國家/地區」與「訂購單帳單收件者名稱」和「國家/地區」(或者「採購方」資訊,如適用的話)] 交易規則相符)。 | 請確認您在發票上提供的買方地址與採購單的發票收受人地址相符。 |
| [公司名稱] 未訂購 Ariba EDIGateway 提供任何 (cXML.InvoiceDetailRequest) 類型的服務 | 您的發票傳送方法已設為 線上 或 cXML 。 | 將 EDI 發票傳送至 Ariba Network 前,請先將發票傳送方法設定為 EDI:
將發票傳送方法設定為 EDI 時,您仍可手動透過 cXML 建立發票。 |
| 有多個文件符合識別碼 [訂單編號]。 | 兩個啟用中採購單具有相同號碼和日期。當您傳送發票時,發票會對應至 OrderID 和 OrderDate。 | 您必須在 EDI 發票中包含 日期和時間 (DTM) 區段,以參考 EDI 訂購單的時間。或者,客戶可以取消其中一個訂單,並使用不同的 訂單日期 重新傳送。 |
| 找不到發票中參考的訂購單 [訂單編號]。 | 選擇性的 BIG03 元素未包含正確日期若您指定 BIG03 的值,其必須符合相關 EDI 採購單 BEG05 元素中收到的日期。 | 請從 EDI 發票移除 BIG03 元素,或確保 EDI 發票上的訂購單日期符合訂購單的日期。 |
| 細目 [細目編號] 中的「運送地址」資訊缺失或不完整。 | 即使您在表頭層次中已正確填寫,列層次的收貨方資訊仍不完整。
請注意,出貨地址 (N1*SF) 也可能發生相同錯誤。 |
有兩種可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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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運送地址 (ST) 聯絡人,但缺少出貨地址 (SF) 聯絡人。若使用,則必須一併使用。包含至少一個名稱的 N1*SF (N102)。 | N1 區段包含 ST 限定值 (收貨地址),但您沒有指定 SF 識別碼 (出貨地址)。 | 請同時指定 ST 和 SF 區段,或同時不指定。若您使用其中一個區段,則需要其他區段。 |
| 此 IT1 群組中沒有發票細目編號。此為必要項目。針對每個 IT1 群組,包含 REF*FJ (2/120),包含 REF02(0127)=行號 (行 #)。 | 說明 (PID 區段) 錯誤包含問號 (?)特性
當 EDI 轉譯器在區段或資料元素的結尾 (區段分隔符號前或資料元素分隔符號前) 找到此字元時,由於 EDI 翻譯員使用此字元作為核發字元,因此無法處理文件。 |
要移除 嗎?字元,並重新提交發票。 |
| 缺少金額 (SAC05) 且稅費 (H850) 需要該金額。 | 摘要稅款 (SAC) 區段不包含 SAC05 元素。 | 由於摘要稅金 (SAC*C*H850) 為必填,因此即使金額為零,仍可使用以下選項:
SAC*C*H850***0**********NO TAX~ |
| 傳入 cXML 正在參考含參考 [reference #] 的無效 ShipNoticeRequest。 | EDI 發票上的運送日期與參考出貨通知文件中的運送日期不相符。DTM01 節段等於 "011" 時,已出貨日期必須符合兩份文件。 | 更新 EDI 發票上的 DTM02 區段,以符合相關出貨通知上的 DTM02 區段 (856 文件)。當 DTM01 節段等於 011 時,EDI 發票和出貨通知上的 DTM02 區段表示出貨日期。 |
| 由於 PER 區段中的翻譯錯誤,因此 EDI 發票失敗。 | 您在 PER03 區段 (而非 PER04 區段) 中提供值。 | 請在 PER04 區段內將 PER 區段更新為值,例如您的電話號碼。
請記住,若有 PER03 或 PER04 區段,則需要其他區段。 |
| 由於 ITD07 區段中的翻譯錯誤,因此 EDI 發票失敗。 | ITD07 區段包含值「2/8」。此欄位用於期間淨天數,必須為數值。 | 在 ITD07 區段中僅包含數值以表示「期限淨天數」。 |
| INV-66:細目 [line #] 中的 Item Description 遺失。 | PID (產品/項目說明) 區段錯誤放置在 REF (參考識別) 區段之後。
PID 區段會在發票 cXML 中產生項目說明,且您的客戶需要項目說明 (已啟用 [要求供應商提供細目說明] 交易規則)。 |
將 PID 區段置於 REF 區段前,並重新提交發票。 |
| 您的 EDIFACT INVOIC 文件失敗,出現下列警告: 警告 (118:BAD_IC_INVALID_SEPARATOR_WRONG_DEFAULTS) 在字元位置 3 為無效分隔符號:若未使用預設值,則需要 UNA 區段 |
您未在發票開頭包含「字串服務通知」(UNA) 區段。 | 所有 EDIFACT 發票必須以 UNA 區段開頭。 |
| 非法子元素界定符 (104) | PID05 區段會顯示無效字元 (特別是冒號)。 | 請要求您的客戶在原始訂購單細目說明中使用不同的字元。 |
| 由於 REF 區段發生翻譯錯誤,因此 EDI 發票失敗。 | EDI 發票上的 REF 外部對應 L9 區段為空,因此未指定零件編號。 | 從發票移除 REF*L9 區段。或者,請包含零件編號並重新提交發票。 |
| INV-33:僅允許一個淨期限 | 即使您未指示折扣付款條件,您仍已在 [銷售條件/遞延銷售條件] (ITD) 區段指定 ITD01 中的 01 限定值。這會導致 EDI 發票上的兩個淨額付款條件。 | 僅當您需要指定折扣期限和淨額期限時,才能使用 01 限定詞。
若沒有折扣條件,請指定 ITD01 區段的 05 限定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