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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14603
此功能可讓採購商設定從訂單或版本中請求交付日期開始,出貨通知交付日期的提早或延遲天數。若在出貨通知驗證期間,此功能識別超出允許容限的出貨通知交付日期,則會防止提交出貨通知。採購商可針對所有供應商或供應商群組設定這些容限。
採購商需要能夠控制交付日期。來自請求和確認交貨日期的誤差 (無論過早或過晚) 可能導致儲存或遺失銷售成本增加。
採購商可在出貨通知上強制執行交付日期合規性,並改善其可見度和計劃接收產品。
買方和供應商
客戶設定
SAP Business Network
[將交付日期容限套用至出貨通知細目] 交易規則已啟用。
未識別
SAP Business Network (適用於 Procurement 和 Supply Chain)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