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关闭”和“已过期”合同状态之间有什么区别?
为您方便起见,此知识库文章由机器进行翻译。SAP Ariba 不会对有关机器翻译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您可以通过使用语言选择器切换到英语来查找原始内容。
“已关闭”和“已过期”合同状态之间有什么区别?
具有 已关闭 状态的合同由用户手动关闭。状态为已过期的合同已超过失效日期。
如果关闭合同工作区,但希望稍后对其进行处理,则可以修正项目。
合同工作区关闭时:
- 用户无法修改或添加项目属性、文档或任务。
- 对于逾期任务或接近到期日期的任务,用户不会收到通知电子邮件。
- 用户不会收到失效或合同通知电子邮件通知。
- 仅当启用 ICM 参数为已关闭的合同工作区启用电子邮件通知 (Application.ACM.EnableNotificationForClosedContractWorkspace) 时,用户才会从通知任务接收电子邮件。
合同工作区已失效时:
- 重复发生阶段停止。
- 除通知任务之外的所有任务都将停止。
- Ariba Spend Management 停止为除通知任务消息之外的项目发送电子邮件消息。
- 除非修正工作区,否则无法修改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合同项目。
对于配置为自动续签且保留一个或多个续签的合同工作区,失效日期是自动续签合同的日期。每次续订都将更新过期日期。
当合同状态为已关闭或过期时(已过期),不会发送通知。
如果通知任务仍处于活动状态,则发送通知。可以在合同工作区处于已发布、已关闭或已过期状态后发出通知。但是,如果合同工作区为已发布,则用户可以在不修正合同工作区的情况下完成和创建通知任务。
战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