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PO-11:無法交付訂單。訂購單狀態的終端錯誤代碼:FE-28」訂購單失敗
訂購單 (PO) 失敗,出現錯誤訊息:
PO-11:無法交付訂單。訂購單狀態的終端錯誤代碼:FE-28
出現此錯誤訊息後,可能會出現另一錯誤訊息,如下列:
- 來自供應商無法識別的電子郵件回應。
- 550 5.1.1 email@ariba,com:已拒絕收件地址:本端收件表格的使用者未知
- 550 5.4.1 已拒絕收件地址:存取遭拒
- 554 拒絕禁止的內容
- 552 超出大小限制
- 550 過多無效收件者
- 550 5.7.0 本端政策違規
- 5.2.2 STOREDRV.Deliver.Exception:QuotaExceededEx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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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查看電子郵件伺服器確認電子郵件地址是否有效、是否設定自動回覆,或者防火牆設定是否封鎖電子郵件。
透過電子郵件設定解決問題後,便可重新傳送失敗的訂購單。
電子訂單傳送設定之下組態的電子郵件拒絕來自 Ariba 的電子郵件。原因可能是電子郵件伺服器/防火牆設定、電子郵件無效或自動回覆。
請注意:若只有來自單一採購商的訂購單失敗,請檢查覆蓋傳送方式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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