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50942
電子郵件
我可以對失敗的訂購單做什麼動作?
問題

我可以對失敗的訂購單做什麼動作?

回答

您仍可在重新傳送失敗的訂購單 (PO) 後,針對其開立發票。 

若要重新傳送失敗的訂購單:

  1. 按一下訂單 > 訂單與發佈
  2. 在頁面底部按一下重新傳送失敗的訂單
  3. 使用搜尋篩選器尋找訂購單以重新傳送。
  4. 在搜尋結果中勾選所需訂單左側的方塊,並按一下重新傳送或按一下重新傳送全部以重新傳送所有列出的訂單。

若要設定訂單傳送方法和變更電子郵件地址,請參閱如何更新傳送訂購單的位置?

其他資訊

您在失敗的訂購單歷史記錄索引標籤中,可能會看到的錯誤:

PO-11:無法交付訂單。訂購單狀態的終端錯誤代碼:

FE-30:無法傳送電子郵件:無法傳遞

FE-34:來自供應商無法識別的電子郵件回應。

造成問題的原因可能是下列任一情況:

針對非電子郵件電子訂單傳送設定的其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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